前言
下面是香港2003至2012年的每年新增受愛滋病病毒(下面簡稱為HIV)感染個案的數字和途徑,資料來自衛生署網頁http://www.info.gov.hk/aids/chinese/press/2012.htm。
|
|
|
|
|
|
|
|
||
2003
|
48
|
113
|
11
|
-
|
-
|
57
|
229
|
||
2004
|
65
|
107
|
21
|
2
|
4
|
69
|
268
|
||
2005
|
96
|
105
|
25
|
2
|
4
|
81
|
313
|
||
2006
|
113
|
100
|
46
|
2
|
-
|
112
|
373
|
||
2007
|
168
|
103
|
43
|
1
|
2
|
97
|
414
|
||
2008
|
145
|
131
|
40
|
-
|
3
|
116
|
435
|
||
2009
|
162
|
108
|
14
|
3
|
1
|
108
|
396
|
||
2010
|
161
|
111
|
15
|
3
|
-
|
99
|
389
|
||
2011
|
188
|
117
|
14
|
-
|
2
|
117
|
438
|
||
2012
|
254
|
126
|
7
|
1
|
1
|
124
|
513
|
||
愛心與誠實關注
上述每一項受HIV感染的原因都該以愛心和誠實來關注。沒有誠實的關注,不但難談得上是具真愛心的關注,且會使情況趨向惡化。
然而,我們發覺上述第一項受HIV感染的途徑,其受感染的個案數字相對於同年全部受感染個案數字的比率、受感染發生率(Incidence)、受感染盛行率(Prevalence)、及該些比率的持續高企與增長都是同運人士拒絕誠實關注,且扭曲問題背後的原因,誤導公眾,繼而帶來情況的持續惡化。
這裡的「HIV受感染發生率」是指,在一段固定時間內,某一群組新增受感染HIV的人數佔該群組人口的比率;「HIV受感染盛行率」是指,在某一點時間或某一段固定時間內,某一群組存活的受感染HIV總人數佔該群組人口的比率。
明顯地,若給兩個群組作比較研究的話,則就算兩個群組新增感染HIV的人數或及現有受HIV感染的存活總人數相同,哪個群組的人口愈少,則其計算得來的HIV受感染發生率或及盛行率是會愈高。換言之,倘若同性戀與雙性戀者群組跟異性戀者群組的人口比例是4:96,則就算兩個群組新感染HIV的人數或及存活的受HIV感染總人數相同,前者的HIV受感染發生率或及盛行率卻會是後者24倍之多;倘若單是「男同性戀者」相對於異性戀者的人口比例是2:96,前者的HIV受感染發生率或及盛行率卻更會是後者48倍之多。
以同樣的運算,倘若「男同性戀者」相對於異性戀者的人口比例是2:96, 則就上面列表的2003至2005年情況而言,透過男男性接觸而受HIV感染的發生率,已較透過異性性接觸而受感染的發生率分別高於約20倍、29倍、44倍,至於2006至2012年的情況更分別高約54倍、78倍、53倍、72倍、70倍、77倍、97倍。[1] 然而,就這麼大倍數的受感染發生率差距,同運人士(按:同運人士不一定是同性戀者)卻仍一貫地以兩個扭曲事實的原因作辯稱,迴避以愛心與誠實來正視問題。
其一的辯稱指異性戀者的女性及男性也「喜歡被肛交」云云,對此,我們的回應見於〈異性戀者女性或男性也「喜歡被肛交」嗎?〉,此外,這個辯稱其實亦只會使辯稱者更難於解釋上面受感染發生率的偌大差距。
其二的辯稱指男男肛交的「較安全性行為」宣傳教育不足云云,對此,我們的回應是:(一) 異性戀者與同性戀者豈非有同等機會可得到一般生理常識與衛生常識的教育,以及可得到 「較安全性行為」宣傳教育的資訊嗎? (二) 同性戀者網站更豈非沒有這方面的宣傳教育及甚至商品廣告嗎?
我們認定,我們該以愛心與誠實去關注和正視「透過同性或雙性性接觸而受HIV感染」的發生率和盛行率高企與惡化問題,因此,我們起碼需給年輕人(包括我們的年輕子女或及學生)正確認識「肛交」與「被肛交」是違反生理、髒污與高危的行為,以及就「肛交」或「被肛交」而言,一般所謂的「較安全性行為」亦同樣只是可有相對的安全,而不是可有絕對的安全。[2] 普通生理常識與衛生常識在說話,上面的數字與比率也在說話,我們也該以愛心與誠實去作關注與善導。
[1] 上面列表以2006年作分界來顯示,原因是上訴法庭於2006年9月20日在Leung TC William Roy v. Secretary for Justice司法覆核案中,裁定在香港的肛交合法年齡要從21歲改為16歲,因此以2006年作分界來顯示,可方便察看此合法年齡的改變對於男同性戀者及雙性戀者受HIV感染之發生率的大致影響。(按:提出這司法覆核的男同性戀者透過其代表律師指肛交其實是男同性戀者之間唯一的性行為方式,並於控辯雙方就這點沒爭議下,原訟法庭與上訴法庭的法官均接納此作為其司法覆核判決的關鍵前提,並都在其判詞中重申。)
[2] 「安全性行為」的原文是safer sex
behavior,應翻譯作「較安全性行為」才對,及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 (Medical eligibility criteria for
contraceptive use,
Fourth Edition, 2009, WHO, P.4-5),在醫學統計上,儘管正確地使用保險套仍然可有2-15%的懷孕機率。「肛交」或「被肛交」可受病毒(包括HIV)或細菌感染的機率會如何,儘管不談是否兼有濫交問題,亦可從而想像。